私家偵探尋人查地址服務

近期收到很多有關客人就查找一個人的個人資料的個案查詢. 當中必然會討論到客人調查目的敏感問題. 希望藉此, 與有需要此私家偵探尋人查地址服務的人, 分享一些經驗.
自1996 年 12 月 20 日, 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已經生效. 有關詳細內容, 我不再在此詳談.
我係一名前任警察私家偵探, 調查時, 除了要顧及法律後果外, 更重要的, 是調查的目的, 是否[合情, 合理].
一般來說, 為以下目的個案, 客人有可能誤觸法例, 引至更嚴重後果:
1) 為欺凌 或 非法恫嚇目的 而尋找私家偵探起底服務
2) 藉透過私家偵探查找個人資料,而意圖使該資料當事人受任何傷害.
2021年, 香港已有首宗[起底]法庭入罪案例, 一名被告人, 把跟他有金錢糾紛的個人資料, 發布到社交媒體平台上。
及此之後, 類似入罪案例已經數之不盡, 有必要提醒一下, 小心一時之氣, 誤觸法網.
調查的目的, 不能是單純去窺人隱私, 而是希望藉調查所得的資料, 去為客人解決一些合理困難. 以下的例子, 是我常處理個案的其中之一:
a) 近年網上情緣罪案大幅上升, 不少單身男女成為網上騙子的受害者. 很多受害者在事後被騙報警, 也已經於事無補. 但其實, 很多受害者, 在過程中, 原本也察覺到伴侶行為異常, 曾懷疑對方身分資料可能虛假, 但苦於當時無足夠証據支持, 未能決定下一步行動. 故希望查証對方個人身份資料, 防止受騙.
b) 婚外情第三者外遇個案, 希望在事情還未到無可挽救的地步前, 希望找出外遇第三者的實際聯絡地址或聯絡電話方法. 希望能早日跟外遇第三者私下和平理性地找尋雙方共識的解決辦法, 希望避免訴諸正式離婚法律行動, 妻離子散.
c) 客人跟前夫離婚, 兒子跟同前夫生活, 自己隻身離開香港已經十多年, 同兒子已經失聯, 舊日電話地址已改, 無法跟兒子聯絡. 故希望找尋兒子或前夫聯絡地址或聯絡電話方法.
d) 調查法庭民事案件訴訟人/證人等聯絡地址, 如: 欠薪追討/ 離婚手續個案 等等, 讓律師能發出有效法庭傳票

私家偵探尋人查地址服務調查個案的種類太多, 未能盡錄於此.
我會否接受客人的委託調查, 最終必需與客人充分溝通了解後, 才能決定.
但以下人仕, 請不用whatsapp我, 因為我一定不會接受委託調查:
客人: 我想查一個人的地址, 你收幾多錢?
陳浩琳: 請問你為何要查這個人的地址?
客人: 我點解查, 你不用知, 你報個價比我便可.
如果你自認為不是上述那種為不合情理目的, 而找尋私家偵探尋人查地址服務, 不妨whatsapp我傾吓, 初步咨詢絕不收取任何費用, 內容絕對保密.
最後, 提醒一下, 香港係沒有所謂合法註冊有牌私家偵探社, 全只有一個商業登記而已…還有提防一些假私家偵探網頁, 香港不但網上情緣騙子多, 就連假私家偵探網頁也不少, 小心被騙.
